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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局投訴一般是六十天左右能拿到工資卡。
(資料圖)
1.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
2.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3.只有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案件調查清楚后,才能責令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工資。
二、找法網提醒您,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可能會面臨三種后果:
1.企業的誠信度和形象受損;
2.企業會對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
3.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
4.不利于公司招攬人才、融資貸款等。
三、勞動局仲裁庭開庭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二十五天,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仲裁要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后有結果,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時間還可能會延長,延長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