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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騙取退稅罪會不會判處死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范,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認定
關于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認定,首先應注意鑒別單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目前,騙取出口退稅犯罪越來越專業化,很多犯罪分子為了更隱蔽地騙稅和長期騙稅,專門成立了用于騙稅的公司。在廣東普寧、潮陽騙稅大案中就出現了這種現象:犯罪分子自己注冊多個虛假公司,這些虛假公司不進行任何生產活動,其主要業務就是騙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對于這種情況,不應認定為單位犯罪,應按自然人犯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公司是合法成立的,但以從事犯罪活動為主業,仍應當認定為自然人犯罪。
實際上雖然在我國法律規定當中,大部分與稅收有關的罪行往往都不會被判處死刑,但是騙取退稅的行為不僅其犯罪目的極為惡劣同時非常有可能給國家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是存在判死刑的可能的,建議有騙取退稅行為的當事人請聯系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