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資料圖】
1、標題:正中間寫上工資收入證明;2、正文:寫明被證明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注明公司名稱、收入人的職務以及工作年限;收入可以寫月收入,也可以寫年收入,或者兩者都寫上;收入證明后面一定要注明僅供什么事情使用;3、落款:寫上公司名稱和年月日并蓋上公司的公章。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四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