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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房企破產后購房者要回購房款嗎
既然房地產商破產,購房人想要回購房款肯定不可能,即使要回估計也是部分甚至于要不回購房款。
我國企業破產法規定企業破產的條件是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你所主張的要回購房款屬于債權關系,而且一般屬于普通債券,根據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作為普通債權,很難獲得全額清償,甚至于很多時候清償率為0。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房地產公司已經破產了,可能購房者是無法要回自己的購房款的,由于購房者的購房款屬于盈利性質,所以他在清償的時候屬于靠后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