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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會有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肇事者違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輕微傷輕傷或者只造成了牲畜的死亡后果,財產損失數額不大。此時如果肇事者逃逸行為本身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肇事者不構成犯罪。對肇事者可以按照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包括以下三種情形:第一、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了其他人的及時救助而脫離危險,從而沒有造成死亡或者嚴重殘疾后果的;第二,雖然在逃逸過程中已發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但逃逸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沒有因果關系;第三,行為人肇事將他們撞成重傷,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現實危險性。
第三,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后逃逸構成犯罪的,肇事者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時肇事者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時肇事者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駕車逃逸,但沒有因逃逸而造成嚴重后果,這種情況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處罰情節,對肇事者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第四種情況,肇事逃逸造成重傷死亡的嚴重后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